北京商标业务委托代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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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公示名称:商标业务委托代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公示编号:UHDYLYCGGS**********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终止:否采购公示正文商标业务委托代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商标业务委托代理服务项目采购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if !supportLists]一、[endif]采购内容
提供商标业务的代理服务。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公司现行内控要求(中电信京〔****〕***号)及依据中国电信采供〔****〕*号_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的通知”中的*条:“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其原供应商通过招标、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产生的,可视为原中标人,但原则上不应无限制、持续地向原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确定单一来源采购。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if !supportLists]四、[endif]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单一来源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n/ctsc-portal/ctscPortal)进行事前公示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if !supportLists]五、[endif]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电话:***-********
邮箱:liaozp**@chinatelecom.cn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