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市二院气囊式体外反搏系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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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院气囊式体外反搏系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受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就“市二院气囊式体外反搏系统采购(项目编号:GN****-**-****)”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 投标金额:******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芜湖****** 投标金额:******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金额:******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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