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OBU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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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年OBU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一、项目名称:宁夏**********年OBU设备采购项目二、原公告时间:****年*月*日三、澄清内容:一、原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其余变更内容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新上传的澄清文件为准。二、原资格审查表格更正内容见下表 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授权函 授权函供应商必须为“ETC 电子标签”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唯一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的彩色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自拟,如供应商为制造商,则无需提供) 业绩 供应商近*年(自****年*月*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成功完成*个“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电子标签(ETC电子标签或蓝牙电子标签)”应用业绩。(且产品符合《电子收费专用短程通信》GB∕T*****-**** 要求)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产品质量合格评价 产品质量合格评价: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通过交通运输部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并出具有效期内的物理层、协议和互操作测试的检测报告和交通运输部认可的测试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设备检测报告(注:报告中的委托省(区、市)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三、符合性审查表更正内容见下表 签字盖章 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的位置,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且报价唯一 交货地点 符合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的交货地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交货期规定 质保期 符合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的质保期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其他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文件一变更为: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注: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四、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与京藏高速公路交叉口北京东路收费站办公楼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苏女士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城企业公园D区**号楼-*楼业务四部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燕翔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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