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进一步清退保证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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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一直以来,我中心始终高度重视保证金的管理和清退工作,门户网站中也有保证金退还的相关操作流程。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降低交易成本的通知》(川发改发〔****〕***号)精神,以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投标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我中心近期再次对保证金开展专项清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以****年*月**日为节点,在此之前投标有效期已截止、应退未退的但仍滞留在我单位保证金账户的各类保证金进行清退。
二、对于符合线上退还要求的,按照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便民超市→资料下载→工程建设→乐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操作指南(适用于招标人与招标代理)的相关要求提起退还申请。
三、若企业名称、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办理退款时,详见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便民超市→资料下载→工程建设→人工退还资金申请表(****)的相关要求递交退还资料。
四、请各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见此公告互相告知,按流程提起保证金退还。
特此公告。附件:投标保证金未退还情况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