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乐山市沙湾区协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胜利煤矿扩建工程矿井涌水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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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乐山市沙******胜利煤矿扩建工程矿井涌水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乐山市沙******胜利煤矿扩建工程矿井涌水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四川省排污口设置审核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沙******胜利煤矿扩建工程矿井涌水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沙******胜利煤矿扩建工程矿井涌水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 (二)项目性质:改扩建 (三)建设单位:乐山市沙****** (四)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雷店村 (五)项目概况:乐山市沙******胜利煤矿位于市沙湾区福禄镇雷店村,设计年产**万吨,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协和煤业胜利煤矿矿井涌水处理设施位于乐山市沙湾区雷店村四组协和煤业胜利煤矿工业广场北侧,设计处理规模为****吨/日,******投资建设,处理设施服务******胜利煤矿地下开采时产生的矿井涌水,涌水处理工艺采用“隔油+混凝+沉淀+消毒”。 (六)主要结论: *、同意乐山市沙******胜利煤矿改建工程矿井涌水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 排污口名称为:乐山市沙******胜利煤矿改建工程生产废水排污口。 排污口编号:FC-******-****-GY-**。 排污口地理位置: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雷店村四组许家沟右岸,相对位置为协和煤业胜利煤矿矿井涌水处理设施东北面约**米处。 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海拔高程为***m。 *、  *、此项目排污口类型为工业排污口,排放方式为间隙排放,入河方式为**米明渠排放,受纳水体为沐溪河支流许家沟,排水水质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标准,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及现有管理要求,矿井涌水处理后排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标准限值,含盐量控制在****mg/L以下。废水最大允许排放量为***吨/日,排入许家沟的污染物总量限值为:化学需氧量*.**t/a,氨氮**.**t/a,总磷*.***t/a。 *、改造施工期间,原胜利煤矿老工业广场现有入河排污口暂时保留。原入河排污口口门位于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雷店村四组冲沟处,地理坐标东经***°**′**.***″,北纬**°**′**.***″,海拔高程为***m,矿井涌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m明渠+*m涵洞+**m管道排入许家沟。改造完成后,原胜利煤矿老工业广场现有入河排污口关闭,不再保留。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监[****]***号的要求进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管理;按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号)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加强排水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建设单位要按要求在总排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指标至少包括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入河排污口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开展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验,接受监督检查,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乐山市沙湾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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