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大连市甘井子区兴华小学大宗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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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大连市甘井子区兴华小学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冶蓝城商务园A区**号楼*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JQ-****-*** 项目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兴华小学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A包:米面油,*家供应商;B包:肉, *家供应商; C包:禽蛋, *家供应商(分包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厂家除外、****年*月*日起新设经营范围含“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注:截至开标截止时间,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不良信用记录指:经“信用中国”网站(***.******.***.cn)、“信用辽宁”网站(http://***.******.***.cn/)、“信用大连”网站(https://***.******.***.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冶蓝城商务园A区**号楼*楼)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冶蓝城商务园A区**号楼*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时,则按包A到包C的顺序推荐中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甘井子区兴华小学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兴华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和西园*号*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张寒阳、***********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寒阳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