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新抚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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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CC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新抚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现更正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企业。原,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现更正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参与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否者予以拒绝。)*.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cn )查询的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cn )查询的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街十四号 联系方式:谷 峪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中段**号(外贸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夏松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松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