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泸州市财政局规范资产处置管理提高资产处置收益点击数: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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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资产处置管理,提高资产处置收益,泸州市财政局持续在资产处置“最后一公里”上狠下功夫。****年*-*月,共审核审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批次,实现处置收入****.**万元。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根据《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市财政局负责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综合管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等具体事务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市级实际,制定了《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主体责任,规范审批流程,确保资产处置工作规范有序。三是严格审批流程。资产处置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未经报批不得自行处置。涉及账面原值***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报经市政府审批;****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四是规范处置方式。经批准处置的资产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开批露,提高资产处置透明度。为避免报废电器电子产品违规流入市场,同时防止部分单位报批后不及时处置的问题,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统一公开竞价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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