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太湖县小池镇小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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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小池镇小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皖H*******项目名称太湖县小池镇小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人名称太湖县小池镇小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招标人代表陈志斌监督人员朋杨涵中标(定标)候选人单位名称安******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元暂估价(含税):/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日历天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刘丹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中标(定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元暂估价(含税):/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日历天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宋芳情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中标(定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元暂估价(含税):/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日历天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程琪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中标(定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元暂估价(含税):/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日历天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詹凤娥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中标(定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元暂估价(含税):/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日历天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张颉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备注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中标(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公示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异议、投诉受理招 标 人:太湖县小池镇小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太湖县小池镇小池村村部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代理机构:安徽禅源****** 地 址:太湖县人民路**号 联 系 人:叶工 联系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姚大明,联系电话:****-*******,在线方式提出投诉,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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