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3年度建设项目施工IV标(利辛境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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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年度建设项目施工IV标(利辛境内工程)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安徽原文链接地址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年度建设项目施工IV标(利辛境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年度建设项目施工IV标(利辛境内工程)
项目编号:****IFAG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陆佰陆拾壹万玖仟零肆拾肆元叁角伍分(?:********.**元)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苗连春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皖水安B***********)
技术负责人:程勋臣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
投标人业绩:
六安市叶集区桥店四孔闸除险加固工程,合同金额:****.****万元,实际工期的结束日期:****年*月**日。
项目经理业绩:
*.六安市叶集区桥店四孔闸除险加固工程,合同金额:****.****万元,职务:项目副经理;
*.六安市叶集区石堰闸除险加固工程,合同金额:****.****万元,职务: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业绩:
六安市叶集区石堰闸除险加固工程,合同金额:****.****万元,职务:项目副经理。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陆佰柒拾捌万壹仟玖佰肆拾贰元陆角捌分(?********.**元)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胥崇崇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
技术负责人:张国林
证书名称: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
投标人业绩:
嘉祥县灾后重点防洪减灾工程(四闸一站)-施工*标,合同金额:****.**万元,实际工期的结束日期:****年*月**日。
项目经理业绩:
*.合肥市“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工程长丰县****年度*座小(*)型、**座小(*)型水库达标工程,合同金额:****.******万元,职务:项目副经理;
*.淮上区沫河口镇****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合同金额:****.******万元,职务: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业绩:
淮上区沫河口镇****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合同金额:****.******万元,职务:技术负责人。
否决投标情况:无;
投标人最终得分:见附件
三、公告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人: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嘉和路***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安徽安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