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关于举行衡水滨湖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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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技术方案的通知》(冀自然资字〔****〕***号)及《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号)有关要求,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年*月**日修正)规定,举行衡水滨湖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会议时间****年*月*日上午*点二、会议名称衡水滨湖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听证会三、会议地点衡水滨湖新区管委会四、参会人员区党政办公室、区自规分局、区财政金融局、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区经济发展和投资促进局、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区党群工作部,彭杜乡、魏屯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代表。五、参会要求(一)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津,保守国家机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本区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四)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联系人:郝明霞电话:****-*******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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