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芜湖市湾沚区开发区科创二路以南和科创三路以北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承包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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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湾沚区开发区科创二路以南和科创三路以北地块场地平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开发区科创二路以南和科创三路以北地块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编号WHZQ****************标段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开发区科创二路以南和科创三路以北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标段编号WHZQ*******************招标人名称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内 联系人及电话陈主任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东路**号联系人及电话丁文杰***********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开标时间****年**月**日**:**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芜湖丽******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姓名:朱翠萍证书编号:皖************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工期(天)**质量承诺合格第二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姓名:仇杰证书编号:皖************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工期(天)**质量承诺合格评标被否决单位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作无效处理,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日提示*、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形式递交。*、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以应书面形式提交投诉,联系电话:****-*******。*、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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