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蜜胺树脂单体材料项目(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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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蜜胺树脂单体材料项目(重新报批)建设内容及规模:设计有*套生产装置(*套蜜胺生产装置,*套碳酸氢铵生产装置),配套建设*座熔盐炉。项目消防水池、消防泵房、中控室 、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循环水站等公用工程及消防、安全设施;污水处理装置区等环保设施;综合楼、门房等行政管 理及生活******现有项目。建设地点:湖北 省 荆州 市 江陵 县 江陵县经济开发区煤电港化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报告书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单位名称:华鲁恒升(荆州)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江陵县经济开发区煤电港化产业园恒升路*号邮政编码:联系人: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新加 环评单位名称:湖北荆州******是否受理:是受理日期:****-**-**新加结束 名称: 关于蜜胺树脂单体材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个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 话:****-*******传 真: ****-******* *、通讯地址:荆州市园林路**号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蜜胺树脂单体材料项目(重新报批)新建湖北 省 荆州 市 江陵 县 江陵县经济开发区煤电港化设计有*套生产装置(*套蜜胺生产装置,*套碳酸氢铵生产装置),配套建设*座熔盐炉。项目消防水池、消防泵房、中控室 、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循环水站等公用工程及消防、安全设施;污水处理装置区等环保设施;综合楼、门房等行政管 理及生活******现有项目。以前下载的文件 , 现在改为统一的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及相关部门文件下载就两个不同而已, 所以分开判断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下载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PBBS/publicnoticeservlet?command=findInfoByUUID&public_type=*&attach_uuid=*a*ec**d***e***a*****b**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