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光伏示范小镇项目一期工程小学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及一批设备转让(三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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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N****FC******-*统一交易标识码:C**-*****************A-********-******-*项目分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权交易 资产类别(实物):房产转让方名称:呼和浩特惠则恒投资(集团)******转让方代码:*****************X转让方类别:法人转让方角色:出让人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挂牌期间(天):**挂牌日期:****-**-**是否自动延期:否交易方式:转让事项说明:*、本次转让标的为蒙(****)土默特左旗不动产权第*******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及一批电子、教学设备。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权利性质: 出让;用途:科教用地 ;使用期限:至****年*月**日止。建筑物**项(未办理产权证)。构筑物**项。设备***项。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并与转让方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勘验时须自行做好拍照、录音、录像等取证工作。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标的勘验联系人: 高先生,电话: *********** 。 *、转让标的目前有学校在使用中,交易合同签订后,由受让方自行与标的目前使用方协商搬迁事宜。 *、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园区相关产业规划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资产。 *、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内蒙古******(以下简称“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转让方与中心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竞买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不动产登记和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源网站链接:http://***.******.***/infodetail/?infoid=N****FC******-*批准单位名称:批准文件名称:批准文号:批准日期: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内部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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