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孟津区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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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孟津政采磋商(****)****号本项目为洛阳市孟津区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项目地点位于洛阳市孟津区,主要内容为:全区城镇低保、农村低保精准认定、入户调查;全区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认定;全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全区社会救助数据分类加工处理;全区社会救助档案电子化。(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开元公寓*栋***室***,***.**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洛阳市孟津区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年详见磋商文件三、评审专家名单郑朝辉,柳晔,侯忠义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孟津区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孟津区民政局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桂花大道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号盛唐至尊**号楼一单元****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女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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