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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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监松询送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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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调查了解你(单位)涉嫌商业混淆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一案,本局于****年*月*日作出《询问通知书》(沪市监松询通〔****〕**********号),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
现本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特发本公告向你(单位)送达《询问通知书》(沪市监松询通〔****〕**********号),通知你(单位)于****年*月**日*时**分(或于该日期之前)到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市场监管所接受询问调查,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明南路**号*号楼****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逾期不前来接受询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询问通知书》(沪市监松询通〔****〕**********号)
   联系人:欧阳胜、费坚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明南路**号*号楼****室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