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阿拉尔市恒景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纱管纸、3亿支纱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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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年产**万吨纱管纸、*亿支纱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年*月,受阿拉******的委托,新疆东方信******承担了“阿拉******年产**万吨纱管纸、*亿支纱管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见附件。具体详见附件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新疆东方信******李工,联系电话***********。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阿拉尔市。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hbcyxh/xxgk/******/hjyxpjgzcygs/******/index.html。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阿拉******联系人:杨总 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新疆东方信******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号东方广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电子信箱:*********@qq.com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阿拉**********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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