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根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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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宗地位于根河市金河镇金林林场原厂址,属商业叁级用地,面积*****平方米,出让年限**年,规划用途:商业用地,容积率:*﹤容积率≤*.**,建筑密度:*﹤密≤**.**%,建筑限高**米。 二、该出让宗地已建建筑物,经根河市人民政府依法处置,受根河市人民政府委托,经评估已建建筑物价款为**.****万元,本宗地出让时对该宗地已建建筑物一并处置,宗地竞得人竞得宗地后足额缴纳已建建筑物价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万元,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有意参与竞买该地块的竞买人应在报名期内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五街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室(联系电话:****-*******)办理CA证书,办理后使用IE浏览器(IE**版本以上)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trade-engine/trade/index),在服务中心-资料下载-下载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按照用户手册进行系统操作;或查看首页中的“交易流程”进行系统操作。(注:首次登录点击“互认平台认证登录”进行CA数字证书认证。)(三)竞买人需要在挂牌期内,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并按照操作指南进行竞买报价。挂牌期限截止,网上交易流程自动成交,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认预竞得人。(不再进行现场竞价)预竞得人需登录“内蒙古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个人中心-我的文档”中打印《国有土地使用权预成交确认书》。预竞得人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预成交确认书》待审。(四)成交确认书签订资格审查结束,确定资源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登录“内蒙古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个人中心-我的文档”中打印《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已建建筑物购置协议》,并缴纳已建建筑物价款,在**个工作日内,持《已建建筑物购置协议》和有加盖公章的申请资料(*.成交确认书*.足额缴纳保证金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根河市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办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根河市中央路*号联 系 人:王军联系电话:****-*******开户单位:根河市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根河市支行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