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潜溪江(三江口段)堤防改造工程一期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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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溪江(三江口段)堤防改造工程一期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潜溪江(三江口段)堤防改造工程一期 ,于****年*月*日上午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如下:中标候选人为:******,项目经理为曹晓红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浙****************),中标价为********元(其中暂列金额**万元),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总得分为*** 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 日至****年* 月* 日。否决投标情形:*、******和江苏******投保函附录中误期违约金额为***元/天,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第②小条规定,其投标被否决。*******项目经理B 证过期,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第(*)点资格审查内容第①条的规定,其投标被否决。 *、******投标报价中造价工程师未签字未盖章,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商务标评审内容,其投标被否决。招标人(盖章): 新昌县****** 项目负责人(签字):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号,电话:****-******** 代理机构(盖章):******联系人:朱女士,电话:****-********日 期:****年*月*日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