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关于申报子洲县2023年度第一批青年就业见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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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等就业困难群体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其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依据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榆政人社发〔****〕***号)精神,现就子洲县****年度第一批青年就业见习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就业见习申报(一)申报对象*、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周岁失业青年。(二)申报材料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人事档案管理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失业青年需提供《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原件及复印件。(三)申报时间及程序*、****年*月*日至*月**日,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可登陆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sxjyjx/gotologin”,点击“注册”→“个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登录后进行线上报名,申请成为见习生。*、申请成功后,拟见习人员请于*月**日上午*:**-**:**,持“申报材料”到子洲县人力资源市场*楼*号窗口进行现场材料审核,逾期不参与审核者,视为放弃见习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务必于*月**日上午*:**,持“申报材料”到子洲县人力资源市场参加就业见习供需见面会,由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和就业见习单位在***室共同组织面试。面试达成意向后,到所申请的见习单位签订和完善《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并送交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见习办(人力资源市场*楼*号窗口)备案。二、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一)见习期限见习期限一般为*个月。(二)见习补贴*、经见习管理机构统一办理确认、备案的见习人员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每人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元/月。*、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元/人,由见习管理机构统一办理,以保障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护。三、其他事项(一)*月**日上午*:**-*:**,在人力资源市场*楼*号窗口见习办领取《就业见习人员入职通知书》,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月**日至*月底,对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分批次进行创业培训;(三)县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电话:****-*******。附件:关于申报子洲县****年度第一批青年就业见习的通知附件(可下载).pdf*.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正反打印)*.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年子洲县第一批就业见习单位名单子洲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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