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8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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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年产两万方商品混凝土上杭县旧县镇坝上村梅子坝**号龙龙************项目位于上杭县旧县镇坝上村梅子坝**号,租用日升沙场闲置地块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施,办公楼与日升沙场共用。项目经上杭县发改局备案(闽发改备[****]F******号,项目代码:****-******-**-**-******),计划总投资***万元,设计年产商品混凝土*万立方米(一)施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二)大气污染防治。储罐粉尘采取料仓顶部滤芯除尘后再经水吸收除尘;搅拌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过程应尽可能封闭,可采取围挡、遮盖、洒水及清扫等有效抑尘措施,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三)水污染防治。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雨水渠引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夜间不生产。(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清运,确保各类固体废物分别得到妥善处理。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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