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关于2023年区级示范社名单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开展****年度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厦同农〔****〕**号)文件的要求,在合作社自愿申报、各镇(街)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组织评审,拟认定厦门乡情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厦门宴汇苑果蔬专业合作社、厦门同安宏金龙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为、厦门绿色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厦门莲纵茶叶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厦门古茗山果蔬专业合作社为同安区“****年度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月**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taqhzs@***.com*.区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人:陈晓华电子信箱:******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