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柯桥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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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用农产品是百姓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必需品,直接关系百姓身体健康。但因食用农产品属快速消费品,常规的监督抽检存有滞后性。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因具有检测时间短、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成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重要辅助手段。近年来,监管部门在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中运用快速检测手段对问题食用农产品进行筛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增强了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的针对性和靶向性。但目前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快检机构、评价机构等快检工作中仍存在如设施设备(试剂)、抽样检测过程、结果处置、数据管理等方面不统一、不规范等情况,有必要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制定《绍兴市柯桥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解决上述不统一、不规范问题,是为了加强我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规范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有效发挥快速检测在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我局多次召开商讨会及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经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历时半年多,于****年*月制订公布了我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管理办法(试行)。二、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办法》包括总则、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计划、设施设备与试剂管理、快检人员、抽样检测、结果处置、数据管理、考核评价、附则共十一章六十条。主要着重从以下八方面对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的管理进行明确和规范:一是明确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的定义和本办法适用范围;二是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快检机构、评价机构、巡查机构的组织架构及各自工作职责;三是明确快检计划制定的原则和要求;四是明确快检机构场所、设施设备及快检试剂管理、快检人员等要求;五是对快检抽样及检测的过程和程序、快检样品处置、快检阳性复测等进行规范;六是对阳性食用农产品结果处置、复检等进行了规范要求;七是强化快检结果的运用,明确食用农产品信息公示、数据管理应用等要求;八是明确对快检机构、评价机构、巡查机构的考核评价要求。《办法》实施后,将规范市场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检测机构、评价及巡查机构快检工作,解决快检设备、快检试剂等统一、快检方法的应用、快检操作规范、快检结果处置、快检数据应用等问题,提高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质量。四、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柯桥区内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大型商场超市、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校园集中配送单位和第三方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机构等单位的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解读机关: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 人:陈蕾 联系方式:****-********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