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领取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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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视频,加载播放器正文开始各教师资格申请人: 黄埔区****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名单见附件*)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证人员: ****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详见附件*)。 二、领证时间: ****年*月**日—*月**日(周六日不办公),上午*:**-**:**, 下午**:**-**:**。 三、领证地点: 黄埔区香雪三路*号(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楼B区***、***窗口. 四、注意事项: (一)领证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领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书见附件*)。 (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份(申请表须保持密封状态,并第一时间交由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选择邮寄领取证书的,由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邮寄,请申请人留意签收快递件。 (四)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只能用现场领取的方式,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代领请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五)黄埔区****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请看附件*。(领证咨询电话:********,********) 附件*:****年上半年黄埔区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xlsx附件*:委托书模板.docx黄埔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年*月*日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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