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DBSCG-2023-092 霍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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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霍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BSCG-****-***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最高限价:*****.**元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六安分公司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以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第二移动通信楼成交金额:*****.**元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针对交通执法行业需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的要求,现需采购一批执法记录仪设备(详见采购清单)。评审委员会名单:洪鑫、杨志、余宏洋采购人名称:霍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地址:迎驾大道西路**号联系人:胡主任电 话:***********代理机构:安******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一隆路与霍山大道交叉口)联系人:徐工电 话:****-*******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收取收费金额:按相关规定收取公示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一隆路与霍山大道交叉口),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无。特此公示。霍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