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3年偃师区顾县镇东王村农产品仓储物流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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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采购项目名称:****年偃师区顾县镇东王村农产品仓储物流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偃师政采磋商(****)****号项目位于偃师区顾县镇东王村,新建钢结构农产品仓库一座:长**.**m*宽**.**m,建筑檐口高度*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外墙采用外墙涂料,屋顶采用保温屋面******河南省洛阳市龙门园区伊东路*号院党群服务中心院内*,***,***.**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年偃师区顾县镇东王村农产品仓储物流项目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日历天熊振华豫************三、评审专家名单邓绍会,陈占伟,李展宇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偃师区顾县镇人民政府地址:偃师区顾县镇顾县村联系人:马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洛阳市伊滨区新源路**号*-*幢*-****-**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