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汶川县城乡环境综合服务中心汶川县城2023年市政零星维修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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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汶川县城****年市政零星维修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号*栋**层**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总价价款形式 货物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汶川县城****年市政零星维修维护采购项目 市政零星维修维护包括市政道路(人行道、车行道)、树池石、路沿石、花台、河堤护栏、水景观、垃圾房(桶)、果皮箱、道路隔离栏、井盖、雨箅子、管网维护及清掏疏通、路灯(景观灯)及其线路维护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维护,景观小品设施、绿化微景观、节假日氛围营造等景观提升,垃圾填埋场基础设施设备维护及提升,以及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安排实施的市政维护及提升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年*月至****年**月(**个月)。 详见招标文件。 *,***,***.** 报价下浮价款形式 报价上浮价款形式 数量价款形式 单价价款形式 组合价款形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波(采购人代表)、秦照彬、李刚、何瑜、陈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按预算金额**.*%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下浮率:*.*% 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下浮率:*.*% 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下浮率:*.*% 注:*.结算方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零星项目资料完善后按一******进行送审,竣工结算报告出具后,完善好报账资料进行结算,当年零星项目费用最迟在次年第一季度全面完成结算。 *.因中标(成交)金额处不能填写百分比,故中标(成交)金额填写为本项目预算金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汶川县城乡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汶川县威州镇树人大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号*栋B座*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 四川****** ****年**月**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汶川县城****年市政零星维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