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餐饮劳务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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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CJ****-**(招标文件编号:CJ****-**)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餐饮劳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六盘山街***号*号厂房***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新疆******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餐饮劳务服务项目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餐饮劳务服务 *.经营企业应定期听取就餐职工对伙食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如因食品卫生、品种、质量、价格等问题引起不满的,经营企业须及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说明和解决方案。 *.经营企业应无条件满足正常及特殊时期的餐饮保障任务。 *.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加强员工食堂专业化管理、提高用餐质量和后勤服务水平、增加员工就餐满意度、维护安全稳定的基本原则,及时与业主签订《经营合同》。 一招两年,经考核合格后合同每年一签。 后勤服务人员须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不良嗜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能吃苦耐劳,勤学好问,能胜任所在职位工作。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礼貌待人,举止文明,衣着得体。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庆助、穆红蕾、黄镇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改价格[****]****号、[****]***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 [****]***号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后泉路***号 联系方式:吴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城基******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号丽景中央城**-**** 联系方式:黄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志杰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