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关于推荐参评清廉广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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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廉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廉广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申报推荐工作。经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各单申报,学校“清廉师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议推荐,并报学校党委审定同意,拟推荐“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申报清廉广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杨真宝同志申报清廉广西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该同志****年*月**日至****年*月**日,借调到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清廉学校建设专班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满足上级文件要求专职参与清廉建设工作*个月以上,且时间为****年*月至****年*月期间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年*月**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学校“清廉师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清廉师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