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枣庄市中心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水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枣庄市中心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水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招标文件与公告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枣庄市中心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水厂工程已经由枣庄市·薛城区备案,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枣庄市中心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水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枣庄市薛城区 *、工程规模:拟新建**万 m* /d 水厂*座,铺设引水及配水管网。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 枣庄市中心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水厂工程监理 对枣庄市中心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水厂工程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范围: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个月以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市政相关专业)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专业),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不少于近*个月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社保卡号及网站查询密码,保险证明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投标无效);(*)省外单位进入山东承揽业务,须按鲁建规范[****]*号文执行,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且报送单位基本信息;(*)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现场投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招标文件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规定时间内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一经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信息。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须递交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流程详见“办事指南-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站必看-《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说明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登陆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接受异议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经理;联系电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号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人:邓科 乔守伟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