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咸宁某部遴选2023年度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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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WHUXN-F****(招标文件编号:****-JWHUXN-F****) 二、项目名称:咸宁某部遴选****年度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咸******供应商地址:咸宁市咸安经济开发区通江大道**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咸****** 咸宁某部遴选****年度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确定*名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定点服务; 确定*名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定点服务; *年;中标人的材料费**%(上浮)、人工费**%(下浮) 确定*名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定点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筠、章波、柯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价格[****]***号文、国家发改价格[****]***号文收费标准的**%进行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湖******(咸宁市咸宁大道*号万通大厦***室)。*、质疑: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某部      地址:咸宁市         联系方式:彭先生、朱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号万通大厦***室             联系方式:吕格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格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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