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后垵学校新校区建设智能化教学设备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后垵学校新校区建设智能化教学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中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描述 更正内容: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描述更正为:本采购包为要求合同分包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一)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含**%)以上给中、小、微企业,若投标人不是中、小、微企业则须预留**%以上份额分包给一家中、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须按格式要求填写该分包中、小、微企业的信息,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分包意向协议》(须明确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格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分包意向协议》中该中、小、微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该中、小、微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投标人可在此处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也以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资格”第*.*条“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第(*)项“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第(*)款“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中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狮市后垵学校 地址:石狮市宝盖镇后垵村二区**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鲤城区义全街水产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东东 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