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5000012023072402508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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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重庆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无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年度公交客车维修物资联合采购辅料杂件类招标项目答疑补遗各投标人质疑答复如下: 一、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一份****年*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所投产品与国内外大中型客车生产企业、城市公交企业的配套销售合同(或配套框架合同),销售金额为***万元及以上,若配套合同为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销售发票)计算合同金额,销售金额为***万元及以上。可否放宽“国内外大中型客车生产企业、城市公交企业”的限制,更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答: 对此条款进行调整,详见补遗一。 二、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一份****年*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所投产品与国内外大中型客车生产企业、城市公交企业的配套销售合同(或配套框架合同),销售金额为***万元及以上,若配套合同为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销售发票)计算合同金额,销售金额为***万元及以上。请问是否可放宽限制为国内大型企业,这样******? 答: 对此条款进行调整,详见补遗一。 补遗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一份****年*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所投产品与国内外大中型客车生产企业、城市公交企业的配套销售合同(或配套框架合同),销售金额为***万元及以上,若配套合同为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销售发票)计算合同金额,销售金额为***万元及以上”条款。 现修改为: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一份****年*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所投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与国内外大中型客车生产企业、城市公交等企业的配套销售合同(或配套框架合同),销售金额为***万元及以上,若配套合同为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销售发票)计算合同金额,销售金额为***万元及以上。注:本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授权委托人:重庆市公共******(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盖章) ****年* 月 *日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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