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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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驻汪中、省、州直单位:根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吉司办发〔****〕**号),县政府组织开展了全县范围内行政规范性文件分级全面清理工作。全县****年**月**日前的规范性文件共**件,清理后我县目前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件,清理废止**件。现将清理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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