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2023年8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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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一、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文件 批号 批复时间 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 关于对乌******苏海图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东源项目简易储煤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乌区环审〔****〕**号 ***.******.*** 乌海市乌达区苏海图小铁帽子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四号治理区内(小铁帽子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号储煤场) 乌******苏海图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东源项目简易储煤场项目 乌******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届满。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