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市宝安区石岩人民医院自助售卖机便民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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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国家、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宝安区石岩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实施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定于****年*月*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号锦峰大厦**楼进行开标和评审,于****年*月*日定标。现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FE****SZF-*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石岩人民医院自助售卖机便民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湖路裕安社区西城雅筑汉潮汇*楼办公区域(汉潮汇左侧)
供应商电话:***********
中标报价:人民币柒万陆仟捌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石岩人民医院自助售卖机便民服务项目
服务简述:深圳市宝安区石岩人民医院自助售卖机便民服务。
服务标准、服务要求:项目拟引*处共*台自动售卖机以实现“智慧化便民服务”,用以解决患者购买生活用品和医辅用品的需求。医院负责提供场地,中标人提供自动售货机设备以及负责其日常运营服务,包含*处共*台自助售卖机的水电费用(含水电维护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采购人可视中标人服务质量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合同到期前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可以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长可续签*次,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日来、敖大新、董江、熊一军、徐汉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深圳(国家)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标准计收,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计:人民币壹万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名称、报价及资格响应、综合得分及排序情况: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响应文件投标报价综合得分排序*深*******)*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税务登记证可不单独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人《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投标报价。结论:资格审查通过。¥**,***.******.*** **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税务登记证可不单独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人《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投标报价。结论:资格审查通过。¥**,***.******.*** **广*******)*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税务登记证可不单独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人《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投标报价。结论:未通过资格性第*条、第*条、第*条的审查,投标无效。¥***,***.**//*深*******)*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税务登记证可不单独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人《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投标报价。结论:资格审查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