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烟台市某单位主副食品定点采购单位选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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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主副食品定点采购单位选定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VGBNBF-F**** 项目名称:主副食品定点采购单位选定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服务期限*年,一年一签,年度服务期满后,根据服务评价情况,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遇政策规定调整,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含品种明细表);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号) 方式: (*)现场购买; (*)电子邮件购买供应商须将联系人、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手机)所报项目名称、发票开具信息、标书费汇款底单发送至邮箱sdzsztb@***.com并电话告知,网上转账咨询电话:****-*******。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六楼会议室(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四)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评审。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和军队采购网(https://***.******.***/)上同步发布。(五)纪检监督举报方式纪检监督举报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烟台市某单位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