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站一品--福民街道龙湖社区南湖党群服务站联合检察院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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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让居民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月*日,福民街道龙湖社区联合检察院组织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活动中,两位检察官通过一些具体案例分析讲解,向现场居民讲述了《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和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几种情形:一是非书面约定保证责任时,保证人不承担责任;二是债权人超出保证期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三是债权人转让债务未通知保证人的,保证人对转让后的债权不承担责任;同时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不要随便做保证人。讲课内容深入浅出,既有理论深度,又紧扣生活实际,受到现场听众的欢迎。讲座结束后,检察官们向群众发放了民事检查工作宣传手册和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宣传册,使居民对《民法典》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通过本次活动,切实增强了辖区居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制意识,提高了居民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让法治“走心”又“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