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某部医院化学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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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某部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部医院化学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某部医院化学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Q**-F****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超 代春雨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某部医院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超 代春雨 ***********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号物产科贸大厦**楼****室一、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附件二、开标时间:三、其它补充事宜某部医院化学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一、项目名称:某部医院化学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JQ**-F****三、项目概况:详见附件四、投标人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五、意见反馈方式: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没有意见的无须发送邮件,等待后续的采购公告报名即可),邮箱:******。我部反馈给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要求如下: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质疑。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三、邮件附件:采用A*纸幅,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序号*-*顺序制作成*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M以内,不接受压缩包),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报名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参数建议表电子版(保持原始格式),格式详见附件;*.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六、公示期限:****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