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展览管理部中国贸促会选聘2025年大阪世博会中国馆涉外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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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展览管理部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贸促会选聘****年大阪世博会中国馆涉外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中国贸促会选聘****年大阪世博会中国馆涉外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CHZLGLB-***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闫工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展览管理部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工、***-********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号一、采购项目内容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CHZLGLB-***项目名称:中国贸促会选聘****年大阪世博会中国馆涉外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服务需求:拟选聘*家律师事务所,该事务所须在中国大陆注册,在日本有分支机构或合作伙伴,为****年大阪世博会中国馆项目提供涉外法律咨询服务。事务所需提供固定法律服务团队,其中国内、国外负责人各*名,应分别各自须具有中国统一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日本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弁護士)。国内成员至少*人须有在日本律师行业工作经验、且熟练运用日语交流,在日本执业主办律师须在建筑工程领域有*年(含)以上工作经验。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团队成员。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服务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大阪世博会中国馆项目结束(预计至****年*月,以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法律审核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咨询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比选;(*)近三年内(****年*月*日至本项目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年*月*日至本项目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近*年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纪律惩戒的书面声明;三、获取比选文件凡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有意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 ****年* 月**日,自行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比选文件,采购咨询机构不发放纸质比选文件。供应商如获取比选文件出现问题,应主动与采购咨询机构联系。四、报名截止时间及所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截止时间:****年* 月**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自行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及所需提供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咨询机构电子邮箱(****** )完成报名,采购咨询机构回复确认邮件,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所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附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报名登记表(附件*)的扫描件。五、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年* 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机关***会议室(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贸促会展览管理部(国展局和世博会事务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号*.采购咨询机构信息名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号联系方式:闫工***-********电子邮箱:******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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