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第九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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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ZB[****]N****
******受郑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年第九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年第九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上午**时**分整(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评标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王冬梅、朱绍成、刘合山、王倩、刘慧(采购人代表)
三、中标信息:
包*(原子吸收光谱仪):
中标人:河******;
中标金额:******元人民币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徐庄东路**号B座*层*-*号;
质保期:三年。
包*(孕期营养综合监测系统):
中标人:******;
中标金额:******元人民币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蒲东长城大道东段康庄路**号;
质保期:三年。
包*(彩超年保): 因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三家,流标。
四、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包*:****元人民币;包*:****元人民币。
五、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路**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宋沛浩
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米路北)
邮政编码:******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号令的规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