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攀枝花学院附属医院 房屋招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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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附属医院 房屋招租通告 我院现有房屋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合格的承租人参与承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位于攀枝花大道东段***号,炳草岗加油站旁,地下一层及地下二层整体招租。负一楼面积***平米,拟以**元/平米/月招租;负二楼面积***平米,拟以**元/平米/月招租。二、承租条件: (一)竞租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或者自然人。投标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 (二)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三)本次招租,竞租人联系我院进行现场勘验。 (四)竞租人报名时应说明竞标门面号。 三、报名材料 (一)、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征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本人报名无需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所有报名资料单位需加盖鲜章,个人报名现场留指印。四、要求:(一)竞租人的竞租报价不得低于上述招租底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具体租赁起止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三)以现状出租。 (四)承租方进行装修装饰须经租赁人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租赁人所有,未经租赁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五)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将租赁房屋出借他人使用或以合作名义进行转租,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租赁经营保证金(一个季度房租)不予退还。(六)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七)租赁人保证提供招租的房产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八)所有门面经营不准超出约定用途。不得从事高污染、噪声大、气味浓,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学习秩序的经营项目,即"不扰民项目"。 四、确定中标人的原则:以报价最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从****年*月**日至*月**日下午**:**点止。 (二)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号院感楼楼*楼后勤保障部办公室。六、其它事项 (一)竞标时间及地点待我院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