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乾安县时利和塑料制品加工厂塑料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乾安县时利和塑料制品加工厂塑料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乾安县时利和塑料制品加工厂塑料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审批办公室)传真:****-*******通讯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滨江街道东镇东路****号邮编:******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乾安县时利和塑料制 品加工厂塑料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乾安县乾安县时利和塑料制品加工厂吉******该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大布苏镇,总占地面积为****.**m*,租赁乾******及乾******现有闲置厂房(两厂房相邻),建设一条*万吨再生PET塑料瓶片生产线,一条*.*万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车间内建设一座面积*m*的危废暂存间,厂区内建设*座***m*防渗三级沉淀池。年产再生PET塑料瓶片*万吨、再生塑料颗粒(PP)*.*万吨。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生产废水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每**天排空一次,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全部运送至让字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造粒工段设置一套“集气罩+活性炭吸附+**m 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 VOCS 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中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排放限值要求(以非甲烷总烃计);投料粉尘在车间内部自然沉降,洒水降尘,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中表*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经食堂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中的小型饮食业标准。*.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区标准要求。*.不合格产品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滤网厂家回收;标签纸等低值塑料、分拣废弃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及食堂废油脂委托有资质部门回收处理;清洗废水沉淀产生的污泥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厂区采取地面硬化及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避免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同时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教育和培训,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开展环境风险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