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有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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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计算,最低奖励****元,最高不超过**万元。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人奖励*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人奖励*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人奖励*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人奖励*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万元。*.为有效遏制和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凡在县内发现有人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上坟祭祀时烧香、烧纸钱、点烛、点长明灯、燃放烟花爆竹;违规从事烧荒、烧灰积肥、烧田埂、炼山等生产性用火;在林区吸烟、丢烟头火种、点火取暖及照明、野炊烧烤;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极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或存在的重大森林火灾隐患,均可拍照取证并拨打举报电话,经森防办核实情况,可视情节奖励人民币***~***元。举报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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