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谈话室装修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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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现采用简易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根据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打分,按照得分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谈话室装修项目
*.项目编号:****-*Z******-***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概况预算金额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谈话室装修项目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谈话室装修项目。按照省局党委工作部署,依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谈话室建设标准,建设规范标准、功能完备、安全保密、专业实用的纪检谈话室。**.**万元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或通过邮箱获取。
*.*现场获取。供应商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号******临街楼标书发售处)获取简易磋商文件。
*.*通过邮箱获取: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电汇底联扫描件,发送至***********@***.com,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五、递交响应文件和简易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简易磋商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简易磋商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会议室B座会议室(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号)。
六、其他
*.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兴华西路**号
项目联系人:段科长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号
联系人:王荟、赵亚平
联系方式:***********、***********
*.其他要求:详见简易磋商文件**********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