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院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业务综合楼发光字项目采购院内议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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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院院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业务综合楼发光字项目 *.项目内容:设计制作及安装北院院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业务综合楼发光字标识(具体需求请查看附件) *.项目预算:**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报价无效) *.质量要求:钢结构质保期**年以上,其他灯具、字体等安装工程质保*年以上 *.工程时限要求:≤**天,交货时间需在****年**月*日前 二、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所有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并签订验收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剩余*%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后,待中标供应商履行完灯具、字体质保义务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履行完钢结构质保义务后无息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四、设计要求 *.中标方需提供项目完整设计与施工方案,包含设计图、结构图、安装图、实景效果图以及材料、尺寸规格等参数。 *.中标方需提供丙级或以上设计院出具的图纸。材料按预算单所列,钢架结构要求满足国家规范要求,整体抗风设计保证承受十级台风,并提供专业安检部门认证书。 *.投标人应对受托开展本项目设计工作的机构相关资质等级进行承诺。 *.签订合同前,中标方应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委托协议或合同复印件,且受托方应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设计企业的资质等级相同,否则采购人有权认为中标方提供虚假材料响应采购需求,不予签订合同。 五、验收要求 *.钢架焊接未按满焊工艺焊接的,如验收发现有两处及以上为点焊,则视为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整改后方可进行验收; *.验收需提供专业安检部门认证书,需证明标识牌抗风力达到抗十级以上,如未能提供,则视为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整改后方可进行验收; *.所有的钢架结构所用材料及上漆的工序次数需严格按照采购需求规定执行,则视为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整改后方可进行验收; *.灯珠之间的间距未按照采购需求安装的,则视为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整改后方可进行验收。 六、售后服务 *.提供**小时服务电话。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应在接到采购人发出的故障通知后及时响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到达维修现场时间≤*小时,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及部件。 *.定期回访,质保期后对货物进行终身维修。 七、报名资料 *.《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时需留下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邮箱,否则报名无效。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生活区**栋住宅楼二楼招标办公室 报名电话:****-******* 招标办 钟老师 咨询电话:****-*******宣传科 肖老师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议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现场勘查 根据院方提供项目参数,由我院宣传科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到实地现场踏勘,******自行前往集合地点集合,过时不候。 现场勘查时间:****年*月**日下午*点 集合地点:北院行政楼一楼广场 联系电话:****-******* 肖老师 十、说明: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四条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有行贿情形的; **.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 十一、附件下载 北院院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业务综合楼发光字制作及安装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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