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朝阳市双塔医院异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医院信息化工程项目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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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朝阳市双塔医院异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医院信息化工程项目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编码TP***************工程名称朝阳市双塔医院异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医院信息化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标段名称朝阳市双塔医院异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医院信息化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编号TP*********************建设单位朝******联系人戈井辉联系电话***********工程类别建筑安装业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所在区域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建设地点双塔区凌凤街道八宝村凌凤大街与黄河路交汇处中标候选人情况排序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日历天)质量评审得分资格能力项目负责人证书证书编号***************.***元**合格**.**投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或生产能力夏欢无无*辽宁**************.***元**合格**.**投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或生产能力;赵达无无*辽宁**************.***元**合格**.**投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或生产能力;徐一森无无公示开始时间****-**-**公示截止时间****-**-**填报******联系人隋勇联系电话***********备注说明异议渠道及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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