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关于扬州市久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智能化工程机械覆盖件和注塑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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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项目名称:建设智能化工程机械覆盖件和注塑件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工业集中区宝女村 *、建设单位:扬******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万元,在邗江区杨寿镇宝女村新征用地**.**亩,新建厂房*****.**平米,设置机加工生产线、喷涂(漆)生产线、注塑生产线,用于工程机械覆盖件和注塑件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台套工程机械覆盖件、*****件注塑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焊接烟尘、焊接打磨粉尘、刮腻子废气、刮腻子打磨废气、喷漆废气、调漆和喷枪清洗废气、喷漆烘干废气、注塑废气、危废库废气。其中切割烟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焊接打磨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DA***)排放;刮腻子、喷漆、喷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G*/F*三级过滤+冷却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DA***)排放;刮腻子打磨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DA***)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DA***)排放;危废库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刮腻子、喷漆、喷漆烘干废气一并由**m高排气筒(DA***)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规划支路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扬州市杨寿镇污水处理厂。 (*)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激光切割机、折弯机、冲床、机床、焊机、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从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如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垫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焊渣、废布袋、除尘器集尘、废润滑油、漆渣、喷枪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覆盖膜、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生活垃圾等。边角料、焊渣、废布袋、除尘器集尘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漆渣、喷枪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覆盖膜、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年*月*日-****年*月**日在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承诺文件: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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