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范罗山街道新增办公用房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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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罗山街道新增办公用房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AHHS-****-GC**
二、项目名称:范罗山街道新增办公用房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万春花园东高层办公房*楼***室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范罗山街道新增办公用房施工范围:范罗山街道新增办公用房,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装饰、安装等工程施工,按照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施工。施工工期:**个日历天项目经理:吴方林执业证书信息:皖************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同春、段玉玲、马文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计算结果低于****元则按****元支付,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中标单位业绩:①芜湖市宜居康养示范基地项目改造装修一期工程;②芜湖市立心血管医院项目改造装修工程-管道机电安装。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信亚云谷**#***,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申元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地址:芜湖市信亚云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钧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