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镜湖区零星项目审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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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HS-****-FW** 二、项目名称:镜湖区零星项目审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银湖南路**号*** 成交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镜湖区零星项目审计服务范围:完成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零星项目审计工作。服务要求:中标人在接收到发包人移交的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后,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并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满足招标文件需求。服务时间:二年。服务标准: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符合相关规定。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家文、胡志国、聂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计算结果低于****元则按****元支付;若招标(采购)项目没有中标金额的(如项目只确定中标费率、单价,且无法计算中标金额的),按 **** 元计算。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①******,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处理意见:无效投标。②安徽******,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处理意见:无效投标。③芜湖******,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供应商未能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中标单位业绩:①襄安支路工程审计,②芜湖宜居公租房住宅及商业项目零星维修项目工程结算审价咨询。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地址:芜湖市信亚云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钧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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