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镜湖区零星项目审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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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HS-****-FW**
二、项目名称:镜湖区零星项目审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银湖南路**号***
成交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镜湖区零星项目审计服务范围:完成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零星项目审计工作。服务要求:中标人在接收到发包人移交的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后,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并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满足招标文件需求。服务时间:二年。服务标准: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符合相关规定。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家文、胡志国、聂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计算结果低于****元则按****元支付;若招标(采购)项目没有中标金额的(如项目只确定中标费率、单价,且无法计算中标金额的),按 **** 元计算。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①******,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处理意见:无效投标。②安徽******,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处理意见:无效投标。③芜湖******,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供应商未能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中标单位业绩:①襄安支路工程审计,②芜湖宜居公租房住宅及商业项目零星维修项目工程结算审价咨询。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地址:芜湖市信亚云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钧
电话:***********